全程導醫網 徐州行業信息:為鼓勵藥品流通企業創新發展,提升人民群眾購藥便捷性和安全性,市食藥監局積極解放思想,從制度上深入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新思路,今年8月,市食藥監局順應藥品流通市場發展新需求,重新修訂了《徐州市藥品零售企業設置辦法》,新增了智能售藥的管理機制,為藥品流通行業進一步提檔升級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確售藥終端核準機制,簡化審批流程?!掇k法》在嚴格遵循《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明確了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設置售藥機驗收核準機制。規定智能化售藥終端應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地址范圍儲存或現貨銷售。同時,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證明事項的有關要求,削減了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核準辦理期限也從以往法定15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內。對于單體藥店在注冊地址內開展智能售藥的,無需核準,最大限度地減免了事前審查給企業造成的負擔。
堅守藥品安全底線,放寬核準條件。借鑒省內外售藥終端管理經驗,進一步放開藥品經營品種、區域的限制。在經營許可范圍內,符合法律、法規、規章關于保障藥品質量以及可追溯等相關要求的,取消對經營處方藥、非處方藥等方面的限制?!掇k法》還從保障藥品質量的原則出發,規定智能售藥機應當設置在室內,但對室內場所的種類和面積并未作限制,保障了企業經營的自主靈活性。
引導售藥終端規范、智能化發展。在保存條件上要求售藥機具備溫濕度自動監測功能。在安全性能上要求具備實時記錄、身份識別、防售錯藥等技術功能。在經營管理方面,要求全過程記錄,終端設備能夠實時記錄藥品生產批號、有效期等法定內容,對過期藥品自動停止銷售并反饋;具備接收合法資質醫師處方,實施執業藥師審核、執法機關遠程監管等多種功能。銷售視頻保留7天以上,保障所售藥品安全可追溯。
此次《徐州市藥品零售企業設置辦法》的修訂,解決了傳統自動售藥面臨的多個發展瓶頸,為藥品零售經濟創新發展搭建良好的營商平臺,提高了執法監管效能,方便了群眾購藥,創造了三方共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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